一、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回顾
1.总体情况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1992年以后,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引进国。截至到1998年底,全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约33万家,合同外资金额654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072.5亿美元。1985-1998年逐年情况见表1。
表 1 1985-1996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概况(单位: 10亿美元)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1992年以后,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引进国。截至到1998年底,全国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约33万家,合同外资金额654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072.5亿美元。1985-1998年逐年情况见表1。
表 1 1985-1996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概况(单位: 1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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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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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借款
|
(比重)%
|
外商直接投资
|
(比重)%
|
外商其他投资
|
(比重)%
|
1985
|
4.65
|
2.69
|
57.8
|
1.66
|
3.57
|
0.30
|
6.4
|
1986
|
7.26
|
5.01
|
69.1
|
1.87
|
25.8
|
0.37
|
5.1
|
1987
|
8.45
|
5.80
|
68.7
|
2.31
|
27.4
|
0.33
|
3.9
|
1988
|
10.23
|
6.19
|
63.4
|
3.19
|
31.2
|
0.55
|
5.3
|
1989
|
10.06
|
6.29
|
62.5
|
3.39
|
33.7
|
0.38
|
3.8
|
1990
|
10.29
|
6.53
|
63.5
|
3.49
|
33.9
|
0.27
|
2.6
|
1991
|
11.55
|
6.89
|
59.6
|
4.37
|
37.8
|
0.30
|
2.6
|
1992
|
19.20
|
7.91
|
41.2
|
11.01
|
57.3
|
0.28
|
1.5
|
1993
|
38.96
|
11.19
|
28.7
|
27.52
|
70.6
|
0.26
|
0.7
|
1994
|
43.21
|
9.27
|
21.4
|
33.77
|
78.1
|
0.18
|
0.4
|
1995
|
48.13
|
10.33
|
21.5
|
37.52
|
78.0
|
0.29
|
0.6
|
1996
|
54.8.
|
12.67
|
23.1
|
41.73
|
76.1
|
0.41
|
0.7
|
1997
|
64.41
|
12.02
|
18.7
|
45.26
|
70.3
|
7.13
|
11.0
|
1998
|
58.90
|
11.00
|
18.7
|
45.60
|
77.4
|
2.30
|
3.9
|
由表1可知,1992年以前我国利用外资以对外借款为主,比重一直在60-70%左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利用外资经验的积累,以及外商来华投资信心的增强,1992年以后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逐年上升。从融资风险和利用外资效益角度分析,外商直接投资是比较好的方式,首先外商直接投资不易抽走,可以降低利用外资的风险,同时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增加当地就业和人员培训。 从总体上看,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目前利用外资的规模并不大。就外商直接投资来讲,1990-1995年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累计达 1.176.6亿美元,这一数字仅为同期美国吸纳国外直接投资额的48.9%。如果从人均量来计算外商直接投资水平,1995年中国只有31.5美元,而泰国为35美元、秘鲁为82美元、匈牙利高达451美元,远低于
世界平均水平。就对外借款来讲,1996年中国偿债率(还本付息占外汇收入比率)为6.7%,负债率(外债余额占GDP比率)为 14.3%,债务率(外债余额占外汇收入比率)为75.6%,都远低于这三者国际公认的外债风险“警戒线”,即25%、20%和 100%。由此可见,我国利用外资的空间还有相当的余地。
2.外资来源
1985-1996年,在实际利用外资2668亿美元中,香港占39.5%,台湾占5.5%,港澳台投资处于相当优势;其次是日本和美国,分别为15.6%和6.6%,前者主要是政府贷款,后者主要是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外资来源还有新加坡、韩国和英国等。
就直接投资来讲,1991-1996年期间港澳台的投资累计为932亿美元,占同期外商直接投资的59. 8%(表2),更是处于绝对优势。
表2纯外商直接资的比例(单位:%)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加权平均
|
港澳台直接投资比例
|
67.1
|
70.0
|
64.9
|
57.8
|
53.8
|
59.7
|
59.8
|
纯外商直接投资比例
|
32.9
|
30.0
|
35.1
|
42.2
|
46.2
|
40.3
|
40.2
|
资料来源:按1991-1996《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
3.利用外资行业分布
工业部门是利用外资的主要行业,在 1990-1996年签订利用外资协议额中,工
业平均占56%(见表3),农业、交通等基础产业仅占7%左右,有逐渐下降趋势,而房地
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却上升很快,这与当时的国内经济形势有关。
表3分行业签订利用外资协议额(单位:亿美元)
行业分类
|
1990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农业
|
9.3
|
12.6
|
9.4
|
26.1
|
10
|
18.2
|
11.3
|
工业
|
76.9
|
124
|
393
|
540
|
449
|
625
|
504
|
建筑业
|
1.8
|
2.2
|
19.3
|
38.8
|
23.9
|
20.2
|
20
|
交通运输业
|
3.85
|
13.5
|
21.4
|
39.1
|
26.1
|
22.8
|
16
|
商业饮食业
|
1.1
|
1.76
|
14.4
|
46.1
|
39.2
|
34.3
|
23.5
|
房地产公共事业
|
4.8
|
15
|
181
|
445
|
23.9
|
178
|
128.5
|
据有关资料分析,在工业行业中外资投资涉及的国内行业约在50-60%左右,就涉及面来讲是比较宽的。但就三资企业在我国工业生产中的参与度(三资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国100万元以上所有企业的销售收入的比重)而言,到1995年只有16%左右,并不算高。当然,三资企业在不同行业的参与度差别比较大,其中外商参与度比较高的行业主要有轿车制造、通讯设备制造、电视录相机制造、方便食品业和洗涤用品业等。一般而言,三资企业参与度较高的行业中,外商在技术和管理上具有优势,这说明我国三资企业的发展是正常的,基本上发挥了各方的比较优势;同时,这些行业的出口率也比较高,反映了我国对三资企业的出口导向政策。 此外,在工业总资产中三资企业的外资部分仅占7.3%,这个比例也不高。
二、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利用外资(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了资本投入,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
根据经济增长理论,固定资产投资是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象这种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外资大量进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很大。我国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我国利用外资最多的广东省1985-1995年实际利用外资643亿美元,占同期全国实际利用外资的24%,其GDP年均增长为16%,比同期全国平均增长速度高出6个百分点。
2.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
20多年来,通过利用外资(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国内出现了一批新兴科技行业,如小轿车、彩电、程控交换机、光纤光缆等制造行业,不仅引进了一大批先进设备和生产技术,许多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而且商品的质量不断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有的商品如家电已大量出口。更重要的是,外资的引进还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入了竞争机制,促进了内资企业的改革和创新。
3.增加了社会就业
1995年仅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就吸纳从业人员900万人左右,占工业从业人员的6.l%,占城镇从业人员的5.2%。。与此同时,与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相配套,为我国训练了一批适应现代化生产的产业大军。该作用的重要性几乎不亚于对我国经济的直接投资作用。
4.增强我国出口的竞争力
与改革开放初期比较,我国商品出口能力已经有了极大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也由原来的初级产品为主转变为工业制成品为主。1980年我国出口总额只有181.2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6%,其中初级产品占50.3%;到1996年出口总额已达1511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8%,且工业制成品的比重从1980年49.7%上升到了85.5%。就外资企业的出口而言,变化也很大,从1980年的0.8亿美元剧增到 1996年的615亿美元,年均增长48%,是全国出口年均增长速度的3倍多。
5.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如上所述,通过利用外资不断推出新产品,商品质量档次不断提高,通过市场竞争商品价格又不断下降,同时增加了就业机会必然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凡此种种,我国老百姓这几年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改革开放和利用外资确实是分不开的。
1.增加了资本投入,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
根据经济增长理论,固定资产投资是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象这种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外资大量进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很大。我国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我国利用外资最多的广东省1985-1995年实际利用外资643亿美元,占同期全国实际利用外资的24%,其GDP年均增长为16%,比同期全国平均增长速度高出6个百分点。
2.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
20多年来,通过利用外资(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国内出现了一批新兴科技行业,如小轿车、彩电、程控交换机、光纤光缆等制造行业,不仅引进了一大批先进设备和生产技术,许多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而且商品的质量不断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有的商品如家电已大量出口。更重要的是,外资的引进还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入了竞争机制,促进了内资企业的改革和创新。
3.增加了社会就业
1995年仅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就吸纳从业人员900万人左右,占工业从业人员的6.l%,占城镇从业人员的5.2%。。与此同时,与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相配套,为我国训练了一批适应现代化生产的产业大军。该作用的重要性几乎不亚于对我国经济的直接投资作用。
4.增强我国出口的竞争力
与改革开放初期比较,我国商品出口能力已经有了极大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也由原来的初级产品为主转变为工业制成品为主。1980年我国出口总额只有181.2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6%,其中初级产品占50.3%;到1996年出口总额已达1511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8%,且工业制成品的比重从1980年49.7%上升到了85.5%。就外资企业的出口而言,变化也很大,从1980年的0.8亿美元剧增到 1996年的615亿美元,年均增长48%,是全国出口年均增长速度的3倍多。
5.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如上所述,通过利用外资不断推出新产品,商品质量档次不断提高,通过市场竞争商品价格又不断下降,同时增加了就业机会必然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凡此种种,我国老百姓这几年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改革开放和利用外资确实是分不开的。
三、如何正确分析利用外资引发的有关问题
当然,在利用外资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从而也引发了一些争论,例如“外资产品抢占甚至垄断了国内市场”,“‘以市场换技术’的目的没有达到”,“冲国的民族工业受到了冲击”等等。这些意见中有一些合理的成分,但是也有不少陈旧观念。特别是面对我国加入WTO的事实,恐怕我们首先需要进行一下观念转变,对上述问题作一个客观、全面的分析。
1.关于外资抢占国内市场问题
从总体来看,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销比例一直高于其内销比例。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95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达6403亿元,外销3895亿元,占整个外企产品销售额的60%以上,占全国出口额的1/3;而内销比例不到40%,占同期全国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7.9%,如果只算外资股权相应部分,上述比例仅为3.4%。由此可见,从总量上看,合资企业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并不高。即使是占市场份额较大的一些行业,如小汽车、移动通讯、饮料、洗涤剂、方便食品等,都是属国家统一规划利用外资的产业或放开竞争的行业,不涉及国民经济命脉。
事实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与目前相比利用外资的行业范围还要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还要进一步开放,这是大势所趋,对此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到时只有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的综合效应,同时搞好国内企业的改革与创新,才能保证国内市场的健康发育。
2.关于外方垄断技术的说法
在不少引资项目中确实存在外方把握关键技术的情况,这与外商投资者追求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的目标有关,也与我们所处的国际经济形势、自身利用外资的经验和管理水平有关,但这并非是普遍情况。正如前所述,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也确实带来了先进技术,有力地促进了国内产业升级换代,缩短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提高了国内工业的整体水平,产生了“引进一个,带来一串、辐射一片”的功效。如我国轿车生产在改革开放前几乎为零,通过与外商合资,技术水准和档次显著提高,形成了年产150万辆的生产能力,国产化率达85%以上。其他如程控交换机、复印机、电梯等行业的企业,通过合资其技术水平很快进入国际先进水平,有的产品不但替代了原来的进口,同时还有大量出口。目前我国拥有的许多名牌产品,如海尔、TCL、科龙、康佳等等,都是通过合资及自己的努力创造出来的,其中先进技术和管理的含量应该是没有人怀疑的。
与此同时,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以市场换技术”的说法本身就是一种狭隘的观念,是需要修正和转变的。
3.关于保护民族工业问题
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的种种看法,国人最担心的是外资对内资企业(或称民族工业)会构成冲击和威胁,于是提出对民族工业应加以保护,对外资要加以限制。
客观地讲,这种意见的出发点应该是很好的,但是它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却是模糊的,尤其是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缺乏足够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融合,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跨国公司的“无国籍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各国企业的产权中往往互有渗透,工业生产的“国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产品的“国籍”也不那么清晰了。一国经济的发展(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已离不开与跨国公司全球化投资相结合。在这种情况下,民族工业的外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那种排斥外来资本、孤立于全球产业以外的“纯粹”的民族工业概念,已很难准确界定一国经济的边界。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经营纯粹是一种经济行为,只代表其企业利益,不代表任何国家利益。一位摩托罗拉的总裁曾直言不讳地说过,“我们不会为了什么民族利益而牺牲公司的利益,不管在美国生产或是在外国生产,总之,在哪里有利就在那里生产”。外商到东道国投资办企业,无非一要利用东道国的相对优势,如廉价劳动力、原材料等,二要在东道国扩大其市场占有率。既然厂房建在东道国、工资发给东道国员工,税收上缴给东道国政府,这对东道国何乐而不为呢?那种拘泥于某种传统的、僵化的政治化概念的思想,将是十分有害的。近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已经不再沿用“民族经济”的提法,并纷纷制定保护设在本国资本的政策。我国岂能反其道而行之?
要说外资对内资企业构成冲击和威胁,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内资同类企业技术落后、管理不善、产品竞争力差,这种企业受到一点冲击是理所当然的,而且不一定是坏事。这类企业不在竞争中灭亡就在竞争中脱胎换骨,获得新生,对这样的冲击应该欢迎;另一种是国内新兴产业或称“幼稚产业”,这类产业代表了世界科技和工业的发展方向,而国内还刚刚起步,应该给予一定的保护和支持,但也必须在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之内以及在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或多边谈判框架协议之中予以解决,而且也只能做到“适度保护”。外资对这类产业形成一定的冲击,也有一定的刺激和竞争作用,有利于国内工业的逐渐成熟。当然我国也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予以支持,这几年我国通讯产业的成长与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1.关于外资抢占国内市场问题
从总体来看,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销比例一直高于其内销比例。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95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达6403亿元,外销3895亿元,占整个外企产品销售额的60%以上,占全国出口额的1/3;而内销比例不到40%,占同期全国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7.9%,如果只算外资股权相应部分,上述比例仅为3.4%。由此可见,从总量上看,合资企业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并不高。即使是占市场份额较大的一些行业,如小汽车、移动通讯、饮料、洗涤剂、方便食品等,都是属国家统一规划利用外资的产业或放开竞争的行业,不涉及国民经济命脉。
事实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与目前相比利用外资的行业范围还要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还要进一步开放,这是大势所趋,对此必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到时只有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的综合效应,同时搞好国内企业的改革与创新,才能保证国内市场的健康发育。
2.关于外方垄断技术的说法
在不少引资项目中确实存在外方把握关键技术的情况,这与外商投资者追求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的目标有关,也与我们所处的国际经济形势、自身利用外资的经验和管理水平有关,但这并非是普遍情况。正如前所述,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也确实带来了先进技术,有力地促进了国内产业升级换代,缩短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提高了国内工业的整体水平,产生了“引进一个,带来一串、辐射一片”的功效。如我国轿车生产在改革开放前几乎为零,通过与外商合资,技术水准和档次显著提高,形成了年产150万辆的生产能力,国产化率达85%以上。其他如程控交换机、复印机、电梯等行业的企业,通过合资其技术水平很快进入国际先进水平,有的产品不但替代了原来的进口,同时还有大量出口。目前我国拥有的许多名牌产品,如海尔、TCL、科龙、康佳等等,都是通过合资及自己的努力创造出来的,其中先进技术和管理的含量应该是没有人怀疑的。
与此同时,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以市场换技术”的说法本身就是一种狭隘的观念,是需要修正和转变的。
3.关于保护民族工业问题
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的种种看法,国人最担心的是外资对内资企业(或称民族工业)会构成冲击和威胁,于是提出对民族工业应加以保护,对外资要加以限制。
客观地讲,这种意见的出发点应该是很好的,但是它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却是模糊的,尤其是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缺乏足够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融合,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跨国公司的“无国籍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各国企业的产权中往往互有渗透,工业生产的“国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产品的“国籍”也不那么清晰了。一国经济的发展(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已离不开与跨国公司全球化投资相结合。在这种情况下,民族工业的外延已发生了很大变化,那种排斥外来资本、孤立于全球产业以外的“纯粹”的民族工业概念,已很难准确界定一国经济的边界。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经营纯粹是一种经济行为,只代表其企业利益,不代表任何国家利益。一位摩托罗拉的总裁曾直言不讳地说过,“我们不会为了什么民族利益而牺牲公司的利益,不管在美国生产或是在外国生产,总之,在哪里有利就在那里生产”。外商到东道国投资办企业,无非一要利用东道国的相对优势,如廉价劳动力、原材料等,二要在东道国扩大其市场占有率。既然厂房建在东道国、工资发给东道国员工,税收上缴给东道国政府,这对东道国何乐而不为呢?那种拘泥于某种传统的、僵化的政治化概念的思想,将是十分有害的。近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已经不再沿用“民族经济”的提法,并纷纷制定保护设在本国资本的政策。我国岂能反其道而行之?
要说外资对内资企业构成冲击和威胁,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内资同类企业技术落后、管理不善、产品竞争力差,这种企业受到一点冲击是理所当然的,而且不一定是坏事。这类企业不在竞争中灭亡就在竞争中脱胎换骨,获得新生,对这样的冲击应该欢迎;另一种是国内新兴产业或称“幼稚产业”,这类产业代表了世界科技和工业的发展方向,而国内还刚刚起步,应该给予一定的保护和支持,但也必须在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之内以及在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或多边谈判框架协议之中予以解决,而且也只能做到“适度保护”。外资对这类产业形成一定的冲击,也有一定的刺激和竞争作用,有利于国内工业的逐渐成熟。当然我国也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予以支持,这几年我国通讯产业的成长与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四、“入世”后我国利用外资的策略
2000年中国入世已成定局,我国将享受世贸组织成员国可以享受的一系列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十分明确的一条就是“放宽对引进外资的限制”。放宽限制无非就是放宽外资进入的行业范围限制和资金数量限制。因此,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要不要扩大外资引进规模的问题,而是面对大量外资必将进入的形势,我们将如何应对?我们觉得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首要的任务是要真正转变思想观念,认真落实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坚持对外开放和大胆引进外资的基本政策,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框架下,逐步推进全方位开放,对外资的大量进入应该采取积极、欢迎的态度。
2.要建立并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一方面应实施对外资、内资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真正实行国民待遇,既不歧视,也不必象开始时那样的优惠,这样有利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也有利于纠正过去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出现的竞相优惠甚至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现象。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强化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在跨国公司大量进入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反垄断、反倾销,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公众和全社会的利益。在引进外资总量不断增加的基础上,要努力保持外商投资来源的的多样化,特别在一些重要行业中要形成外商间正常的竞争关系,以便于加快技术转移和国产化进程,有利于国内幼稚产业的发展壮大。
3.要进一步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不断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优化。要根据发展形势和需要及时调整和公布我国产业发展目录,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政策。同时还要注意与国家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协调,比如货币政策、环保政策、西部开发战略以及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等等。这里我们特别强调要引导外资尤其是跨国公司投资我国高技术产业的问题。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先进技术的主要供应来源,在目前中国即将“入世”的情况下,许多跨国公司都在为进入中国市场做积极的准备。我们应鼓励他们来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从改善投资环境入手,加大对大型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度,尤其是那些技术力量雄厚、规模大、拥有尖端技术及产品的欧美跨国公司。这样可以逐步改变过去利用外资过程中出现的企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的现象。与此同时,为配合我国的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也要鼓励外资投向我国中西部,除制定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之外,应更加开放一些基础产业,如能源、交通、通讯及旅游、教育产业等,以促进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
当然,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与部门,如国防工业、具有自然垄断性行业等,要明确限制外资进入;除此之外对一切竞争性行业原则上都不应拒绝外资进入,只是在程度上有一定的区别而已。
4.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我国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式也可以逐步多样化,其中包括利用国际证券市场融资。这肯定是今后发展的一种趋势,但开始时一定要谨慎,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放开。
1.首要的任务是要真正转变思想观念,认真落实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坚持对外开放和大胆引进外资的基本政策,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框架下,逐步推进全方位开放,对外资的大量进入应该采取积极、欢迎的态度。
2.要建立并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一方面应实施对外资、内资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真正实行国民待遇,既不歧视,也不必象开始时那样的优惠,这样有利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也有利于纠正过去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出现的竞相优惠甚至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现象。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强化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在跨国公司大量进入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反垄断、反倾销,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公众和全社会的利益。在引进外资总量不断增加的基础上,要努力保持外商投资来源的的多样化,特别在一些重要行业中要形成外商间正常的竞争关系,以便于加快技术转移和国产化进程,有利于国内幼稚产业的发展壮大。
3.要进一步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不断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优化。要根据发展形势和需要及时调整和公布我国产业发展目录,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政策。同时还要注意与国家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协调,比如货币政策、环保政策、西部开发战略以及发展高技术、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等等。这里我们特别强调要引导外资尤其是跨国公司投资我国高技术产业的问题。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先进技术的主要供应来源,在目前中国即将“入世”的情况下,许多跨国公司都在为进入中国市场做积极的准备。我们应鼓励他们来华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从改善投资环境入手,加大对大型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度,尤其是那些技术力量雄厚、规模大、拥有尖端技术及产品的欧美跨国公司。这样可以逐步改变过去利用外资过程中出现的企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的现象。与此同时,为配合我国的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也要鼓励外资投向我国中西部,除制定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之外,应更加开放一些基础产业,如能源、交通、通讯及旅游、教育产业等,以促进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
当然,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与部门,如国防工业、具有自然垄断性行业等,要明确限制外资进入;除此之外对一切竞争性行业原则上都不应拒绝外资进入,只是在程度上有一定的区别而已。
4.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我国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式也可以逐步多样化,其中包括利用国际证券市场融资。这肯定是今后发展的一种趋势,但开始时一定要谨慎,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