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法学论文,当然,“故事”的出现和适用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其背后隐含的深层含义或许是书籍史料不能完全呈现出来的,这对别有用心的人来说,无疑是一把伤人的利刃。由于其本身成立、废止的不规范性,给予了统治者滥用权力的工具,对于不“明习故事”的被统治者而言这无疑是巨大的陷阱,且对适用主体的道德性要求就比较高了。其次适用主体的主观随意性,若大量的引用不成文的和语义模糊的“故事”,容易成为那些舞文弄墨、别有用心的奸佞小人的诡辩之术,从而会形成冤假错案,造成各方矛盾的升级。另一方面,“故事”本身的内容背后蕴含着当时的背景及适用者的特殊用意,贸然采用该“故事”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他人及社会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存在。最后,汉代“故事”模糊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虽然弥补了法律对人情的冷漠,但频繁的引用“故事”,甚至将“故事”凌驾于法律之上,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人在适用“故事”时,并不能做到完全一样,或者说没有必要做到完全一样。然而,对于当代的我们来说,通过指导案例的规范化传承,完全可以防止这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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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汉代以前关于“故事”的记载,为“故事”在汉代的扩展性发展提供了素材,为汉代“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故事”的内容及适用范围在汉代逐渐扩张起来,主要表现为立法类,政事类,司法类,教化类,同时,也为“故事”在后世王朝的发展奠定了学理基础。我国当前法制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我们所需要的不是照搬西方法律制度,而是要结合本土,参照古代先例,选择适应当代法治发展的法律文化思想。“故事”在汉代法制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其背后蕴含的法理学思想和中国传统法精神为我国当代法制的发展,司法的完善提供了借鉴意总的来说,国内学者对汉代“故事”的研究为后学者继续研究提供思路和方向。但是已有的对汉代“故事”的研究大都比较零碎化,不够完整。且对于汉代“故事”的功能与价值的研究这一部分没有过多论述。这也为本文对汉代“故事”的继续研究提供了空间。基于选题背景和思路的梳理,本文在各位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汉代作为“故事”的重要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的梳理、研究。本研究将从“故”与“事”到“故事”的演变出发,探索“故事”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并对比分类分析汉代“故事”的适用情形,从而阐述其价值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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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事”的产生及其在汉代的发展
2.1 先秦时期“故事”的雏形
公元前 221 年,秦国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进入了封建时期。秦代在相对完备的成文法典之外,还产生了一种新的法律形式“廷行事”,即将判例应用于司法实践中。“廷行事”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弥补成文法的漏洞,有的还可以起到修改法律的作用。虽然秦王朝唯法而治,制定了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但是一断于法,法律刑罚过于严苛,经常会产生矫枉过正的结果,所以才会爆发农民起义,造成秦朝二世而亡的局面。汉代的统治者吸收了秦朝残酷的教训后,探索出一条崭新的、独特的、适合汉代发展的道路。汉代在秦所构建的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吸收儒家思想,开启了德主刑辅的“法治”时代。汉代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情况下,为了防止秦末礼崩乐坏情形的出现,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维持社会稳定,汉承秦制,由董仲舒、公孙弘等人以经注律、引礼入律。在礼法合一、儒法融合的大背景下,汉代“故事”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形式出现在汉代的历史舞台上。
2.2 汉代“故事”发展的原因
到汉武帝时,中国早期封建社会进到一个强盛时期,社会逐渐稳定,生产力不断发展,汉代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统治者为了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在吸收秦代灭亡的教训后,选择儒家思想作为正统指导思想,崇尚礼学,以孝治天下。一个朝代的法律制度反应了这一时期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观念,其研究也理应考察当时的社会环境进而探究制度之形成原因。33随着社会的发展,统治阶级和社会发展都要求法制建设继续进步,在儒家学说的指导下,以“儒家经义”为审判依据的“春秋决狱”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汉代统治者选用儒家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继承了秦代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由于汉代法制尚不健全,不能满足统治者即社会发展的需求,汉代“故事”作为一种较为新颖的法律形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决事比是汉代案例的汇编。决事比多包括奇事怪情,世所罕见,处理时较为棘手的案件,一经判定,后世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可以比附适用。这是汉代儒法结合,引礼入狱的背景下产生的。然而,相较于决事比,汉代“故事”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在儒法融合大趋势下,为了迎合统治者的需要,汉代“故事”广泛的出现在汉代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成为汉代社会治理的一种准规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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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汉代“故事”的分类 .................................... 20
3.1 立法类“故事” ................................... 20
3.2 政事类“故事” ................................... 23
3.3 教化类“故事” ................................... 44
3.4 其他 ............................................. 46
4 汉代“故事”的功能 .................................... 48
4.1 汉代“故事”的功能 ............................... 48
4.2 汉代“故事”的价值 ............................... 52
5 汉代“故事”的评价与启示 .............................. 54
5.1 汉代“故事”对后世王朝的影响 ..................... 54
5.2 汉代“故事”对当代的借鉴和启示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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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汉代“故事”的功能
4.1 汉代“故事”的功能
皇帝诏书中“故事”的适用情形大都包括借用“故事”改变以往做法;遇到突发情况时,如地震、蝗虫、旱涝等自然灾害,下诏书遵循以往“故事”,出台行政命令,稳定民心,减少损失,遏制灾害;在赏赐大臣时,或依照旧例,或超过旧例的额度进行赏赐,以彰显皇帝的恩德;或依据“故事”发现现行律文中的不足,进而进行修改,以保证社会稳定,律法严明。可见,皇帝在诏书中对“故事”的运用,赋予了其强大的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同时,“故事”也弥补了现行律法的不足,使统治者可以灵活的运用。“故事”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其具有非正式性和灵活性,皇帝作为“故事”的运用者,自然赋予了“故事”极强的力量,以保证在律文规定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可以遵循“故事”以保证突发情况的顺利解决,稳定局面,维护封建统治。
4.2 汉代“故事”的价值
汉代“故事”蕴含着礼法融合的丰富价值,并通过“故事”这种法律形式实现对法律的补充。汉代在建立之初,承袭了秦代的法律制度,法制体系尚不完善,虽然汉代统治者有所修缮,但其僵化性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存在着很多法制盲区。汉代“故事”为其提供了诸多的成功的不成文的、非正式性的素材,以便于弥补律文中的不足。由于律文作为官方法律文件,具有正式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至于其制定程序复杂,不能解决突发事件。除此之外,由于其一旦制定、公布,就不能朝令夕改。所以立法者在制定律文时也是非常谨慎的。而汉代“故 事”在被赋予了多种含义之后,其包含的种类和数量非常多,能够在无律文可查的情况下解决突发问题。由于其制定和废止程序较为方便,也颇受立法者和执法者的青睐。汉代“故事”的权威性和历史性给其提供了强大的参考价值,这也是其赖以发展的根基。汉代“故事”中融入了整个汉代的指导思想,也就是儒家思想。当遇到法律条文不能解决的问题时,“故事”中所隐含的儒家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也会帮助解决问题。儒家伦理道德是儒家经义的主要内容,也是汉代“故事”的重要依据,汉代的主要政治思想。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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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汉代“故事”的评价及启示
5.1 汉代“故事”对后世王朝的影响
汉代“故事”成为后世历代王朝“故事”传承的学理实践基础。经过朝代的不断更迭,国家的法律形式不断丰富,律令内容也不断完善,但“故事”所蕴含的学理基础使其依旧存在于后世历代王朝的法律体系中。“故事”即祖宗旧制,其中蕴含着前朝的精华,是前朝或先帝智慧的结晶和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对于后世司法实践、立法实践和行政实践都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学术价值。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再完备的成文法也不可能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此时“故事”对成文法的补充价值便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同时,社会实践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棘手的、突发的、难以解决的疑难事件,此时成文法制定程序的繁琐及其权威性,并不能适时的解决问题,“故事”的灵活性便满足了统治者这一要求。
5.2 汉代“故事”对当代的借鉴和启示
汉代“故事”是汉代礼法融合的产物,其中的礼仪精神不仅符合经义要求,而且符合当时政治需要,实际上蕴含着那个时代的政治法律精神。礼与法的融合自汉代持续到清代,绵延两千多年。即便是今天,我国传统法精神与近代化以来移植西方的法律规范融合,实际上仍然需要一个近似于礼法融合的漫长过程。因而,“故事”对于当代我国传统法精神通过司法判例形式进行规范性传承都具有借鉴价值。我国法制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探索我国古代法精神在我国当代法治建设中的传承,不仅需要通过立法实现,更多的还需要在个案中以近似于“故事”的判例进行融合。汉代“故事”中蕴含的“礼法融合”思想给当代司法审判时遭遇的难题提供了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略)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