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论文哪里有?本研究对于推动烟台市合作社成员参与电商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相关决策者提供了参考依据和对策建议,同时也为深入研究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1绪论
1.3.2国外研究现状
(1)农村电商发展的研究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农村合作社的发展逐渐展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Cristobal-Fransi等人(2020)针对农产品合作社在电子商务方面的互联网存在度和成熟度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们指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农产品合作社开始借助网络平台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从而实现农产品的增值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一研究为理解农产品合作社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状况提供了重要参考。在供应链视角下,Mu、Zheng和Sun(2021)探讨了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中合作式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他们认为,电子商务不仅为农产品合作社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还促进了供应链中各环节的合作与创新。通过合作式绿色技术创新,农产品合作社能够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Bighrissen(2021)则关注了摩洛哥合作社在电子商务采纳方面所面临的障碍。他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尽管电子商务为合作社带来了诸多机遇,但在实际采纳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技术难题、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等。这些障碍限制了合作社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速度和深度。现有研究表明,农产品合作社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潜力。
3烟台市农产品电商及发展现状
3.1烟台市概况
烟台市位于山东省东部,濒临黄海和渤海,是中国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烟台地处山东半岛中部,地理位置优越,北与大连相连,东与日本、与韩国隔海相望,南部与青岛接壤,西部与天津遥相呼应。烟台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四季分明,景色宜人。
烟台拥有壮丽的海岸线和岛屿,烟台市的海岸线和岛岸线总长达到了909公里。烟台市气候宜人,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这里年平均降水量为765.4毫米,平均气温为12.7℃,日照时数为2441.6小时,无霜期长达284天。
烟台市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烟台市还以其丰富的农产品而闻名,如葡萄酒、苹果、梨等。烟台是中国葡萄酒之乡,葡萄酒产量占全国的17.3%。烟台苹果年产量达600万吨,连续13年中国果业第一。
总的来说,烟台市是一个拥有优美自然风光和快速发展经济的城市,既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又有多样化的产业发展。
4烟台市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调查分析
4.1问卷调查与数据来源
4.1.1问卷设计与实施
为了明确烟台市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以及可能的影响因素,选择设计问卷来对烟台市合作社成员进行调查。问卷的设计主要遵循如下原则:一是问题表述要清晰、简洁,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语言。确保被调查者能够准确理解问题的意思。二是每个问题应该只涉及一个主题,避免将多个问题合并在一起。这样有助于被调查者理解问题,并提供更准确的回答。三是问题应该中立客观,不包含主观偏见或引导性的语言。确保问题不会对被调查者的回答产生影响。四是使用不同类型的问题,如选择题、开放式问题、评分题等,以获取更全面和多样化的回答。这有助于深入了解被调查者的观点和意见。五是在正式发布问卷之前,进行预测试以评估问题的清晰度、流畅性和可理解性。通过预测试可以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提高问卷的质量。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可以设计出一份有效的问卷调查,以了解烟台市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及其可能的影响因素。
具体来看,经过多轮测试,最后设计出的问卷设计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社员基本信息:该部分主要了解被调查者的性别、是否参加农民合作社、年龄、农产品收入是否为主要收入来源、文化程度、是否参与过农产品电商平台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以及平时使用互联网的频率等。第二部分为合作社成员家庭情况:该部分主要了解合作社成员家庭的人口数量、农产品是否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农产品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家庭拥有的土地面积、家庭成员的最高学历以及家庭的务农人数等。第三部分为合作社基本信息:该部分主要了解合作社主打的农产品、合作社是否进行了电商销售模式、合作社农产品的知名度、是否进行过电商培训以及合作社是否有自己的网站或电商销售渠道等。第四部分为对农产品电商的认知:该部分主要了解被调查者对电商的了解程度、是否有人在社交网络上参加农产品电商活动、了解农产品电商的渠道、了解合作社或政府的电商政策以及对农产品电商平台的认知和看法等。第五部分为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影响因素调研:该部分主要针对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包括个体因素、合作社因素、平台因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等。具体问卷见附录。
4.2假设提出
基于模型图,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个人因素能够对烟台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产生正向影响。
假设2:合作社因素能够对烟台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产生正向影响。
假设3:平台因素能够对烟台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产生正向影响。
假设4:市场因素能够对烟台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产生正向影响。
假设5:政策因素能够对烟台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产生正向影响。
5结论与建议
5.1研究结论
基于实证分析结果,对假设验证结果如下所示:
(1)个人因素能够对烟台农村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的意愿受到积极影响。依据给出的回归系数结果,产生正向影响。个人因素的标准化系数为0.324,说明每单位个人因素的增加,会导致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的增加。此外,个体因素的t值为5.793,p值小于0.001,表明个体因素对农民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具有统计学上的显著性。因此,可以说个体因素对于烟台合作社成员参与农村农产品电商意愿产生了正向影响。具体来说,个人因素可能包括成员的技术能力、资源情况、对农产品电商盈利和收益的认知等。如果合作社成员在这些个人因素上具备较好的表现,他们更有可能表达参与农产品电商的意愿。
(2)合作社因素能够对烟台农村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意愿受到积极影响。依据调查结果,农村合作社因素对烟台农村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的意愿产生了正影响。产生正向影响。合作社因素的标准化系数为0.589,说明每单位合作社因素的增加,会导致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的增加。此外,合作社因素的t值为7.797,p值小于0.001,表明合作社因素对农村合作社与农产品网络营销意愿的影响具有统计学上的显著性,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农村合作社因素对烟台合作社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产生了正向影响。具体来说,合作社因素可能包括合作社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组织机制以及对农产品电商的推广和培训等。如果合作社在这些因素上表现良好,能够提供良好的支持和机制,那么成员参与农产品电商的意愿会增加。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