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我国财务舞弊个案众多,其中不乏知名企业涉入其中。比如近年来的“新大地”、“绿大地”、“万福生科”、“天能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均涉及财务舞弊行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常伴随着掏空公司资产或非常规交易的发生,造成大众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现判断错误,然而,一旦财务舞弊的丑闻被揭露,会使投资者失去信心、市场出现动荡,如在著名的“安然”案中,因财报不实及非常规交易的舞弊,不但使安然公司因此倒闭,也让当时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事务所因此瓦解,影响层面甚广。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扰乱了资本市场正常的发展秩序,对证券市场的良性运作也有着极大的不利影响,如果不对这一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将无法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对舞弊行为人进行严厉惩处。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一旦违反了法律或被投资者提起赔偿诉讼请求时,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涉及舞弊证据难以收集、投资者损失计量困难等问题,而融合法学、审计学、会计学及犯罪学等知识技能的司法会计技术在财务舞弊案件中的应用,能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审判提供有力保障。 由于司法会计人员不仅可以通过协助收集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发现财务舞弊的存在,还可以通过提供鉴定意见,协助办案人员、法官、律师等解决财务会计问题以弥补他们财会知识的不足,促使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的顺利解决。因此,对司法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中的功能进行研究,一方面,丰富了司法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拓宽了研究视角;另一方面,还能起到严惩财务舞弊行为人的作用,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所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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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司法会计在一些基本理论研究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和定论,在实务研究方面也较为缺乏。而国外法务会计①的发展则势头迅猛,2002 年 2 月 18日《美国新闻及世界报导》的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法务会计被评为最受保障职业的第一名。2005 年 10 月 11 日华尔街日报则称:“目前企业对能够发现或预防公司舞弊的法务会计人才求贤若渴”;根据《今日美国》(USA Today)的研究,法务会计人员已被列为当前美国十大前景最被看好的行业之一。 我国司法会计学界关于司法会计的含义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由于观点不同,形成司法会计和法务会计两种学派。 司法会计学派的观点:顾洪涛(1995)提出,所谓司法会计,是指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经济案件或其他案件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依据法定程序,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审核、检查和验证,并对照法律、法规和一定标准,收集判断并且提供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王建国(2003)认为,司法会计是司法会计人员根据司法机关的指派、委托或有关诉讼当事人的委托,对经济案件涉及会计事项进行审查、检查、鉴定,确认会计事实并依法提供司法会计证据的诉讼活动。于朝(2008)提出,司法会计是指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调查、审理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务数量进行专门检查,或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专门鉴定的法律诉讼活动。 法务会计学派的观点:黎仁华(2009)提出,法务会计本质上是一种会计专业行为的延伸与发展,其职业定位(领域)是会计调查、诉讼支持、会计鉴定的融合体;法务会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拓展的特色业务,其业务领域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和特色业务聚集点。进行会计司法鉴定的人员亦称鉴定人,属于法务会计师,应是法务会计人员的组成部分。张苏彤(2009)认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与调查的技术方法,旨在通过调查获取有关会计资料证据,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调查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学科的有关内容为一体的边缘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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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财务舞弊与司法会计相关概述
第一节 财务舞弊相关概述
我国审计准则第 1141 号认为,舞弊是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①财务舞弊属于舞弊行为的一种分类,美国注册舞弊检查师协会将财务舞弊定义为:对重大事实有意的不实陈述或忽略,该信息会造成使用者去改变其判断或决策。张苏彤(2009)提出,财务舞弊,是指公司管理层通过使用重大误导性财务报表来欺骗公司的投资人、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致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一种故意非法行为。 综合上述定义,财务舞弊是指责任人违反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采用非法手段、以多种形式在会计的账目上做手脚,弄虚作假、变更伪造账目信息等项目,其目的是误导报表使用者得出错误的判断,从中为责任人个人或单位寻求私利的行为。舞弊发生的原因是实务上常见的讨论,其中以“舞弊三角理论”②最为著名,该理论提出行为人舞弊时,动机可归类为三大类,分别是动机、机会及合理化解释,这一理论对于分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动因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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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司法会计相关概述
“司法会计”是由“司法”与“会计”构成,是为法律服务的一项专门的会计工作,其实质上是会计。司法会计既不同于普通企业会计工作,也不同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它是一种延伸至司法领域的会计专业服务,是综合运用会计、财务知识与调查技术,对法律事项中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活动。这项技术活动不仅服务于诉讼业务,也可以提供其他非诉讼业务服务。关于司法会计的业务活动,国内学者存在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是“一元论”观点。顾洪涛(1999)、仲伟国(1987)、何联升(1990)认为,司法会计活动的类型即司法会计鉴定①,该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司法会计的发展,同时也造成了司法实践中“侦鉴不分”的危害。 第二种是“二元论”观点。于朝(2001)认为,司法会计活动的类型包括司法会计检查②和司法会计鉴定。 第三种是“三元论”观点。王建国(2003),将司法会计的活动内容划分为司法会计审查、检查与鉴定三项。然而,该种观点提出后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应用。 由于司法会计“二元论”,即司法会计活动类型包括司法会计检查与司法会计鉴定的观点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因而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本文也采用该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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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司法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中的功能 ........... 16
第一节 我国司法会计功能的历史演进 ........... 16
第二节 司法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中的功能定位 .... 17
第三节 基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视角下的司法会计功能界定 ........... 18
第四章 司法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中的功能应用 .......... 20
第一节 司法会计的技术协助功能 ...... 20
一、司法会计技术协助的服务对象 .... 20
二、司法会计技术协助的作用 ........ 20
三、司法会计技术协助的应用 ........ 21
第二节 司法会计的证据支持功能 ...... 23
一、司法会计证据支持的服务对象 .... 23
二、司法会计证据支持的作用 ........ 24
三、司法会计证据支持的应用 ........ 24
第三节 司法会计的损失计量功能 ...... 27
一、司法会计损失计量的服务对象 .... 27
二、司法会计损失计量的作用 ........ 27
三、司法会计损失计量的应用 ........ 28
第四节 司法会计的咨询功能 .......... 30
一、司法会计咨询的服务对象 ........ 30
二、司法会计咨询的作用 ............ 31
三、司法会计咨询的应用 ............ 31
第五章 司法会计在财务舞弊案件中功能发挥的制度建议 .......... 34
第一节 建立司法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 34
第二节 保障司法会计功能发挥的制度建议 ....... 35
第五章 司法会计在财务舞弊案件中功能发挥的制度建议
第一节 建立司法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司法会计是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一把重要利器,它在保障司法机关办案、为诉讼当事人提供证据和咨询支持、打击财务舞弊行为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司法会计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确保司法会计业务的质量,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司法会计制度作为保障。当前我国司法会计的发展存在行业技术标准尚未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从而导致司法会计发展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 首先,司法会计规章、准则和规范的建立为其在财务舞弊案件中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由财务舞弊引发的民事赔偿、证券欺诈发行等案件将呈日益增长态势,对司法会计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当前我国司法会计还尚未形成一个科学、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司法会计工作中还存在很多无“法”可依的程序和技术性问题,如在各省市、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对于相同的问题,由于依据的技术标准不同,往往会做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在实践中造成很多混乱,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司法会计权威的树立和司法会计科学的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和司法活动社会公信力的确立。 其次,随着我国法律环境的日渐完善,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司法会计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导致司法会计高素质人才的严重缺乏与日益增加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我国司法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技能不全面。司法会计人员虽然精通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知识和财经法规,但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和调查技术,使得在运用司法会计技术调查案件所涉财务会计问题时,存在取证困难或不会使用调查技术的情形。二是缺乏司法会计专业资质的认证机构,不能对司法会计人才进行专项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三是现有的司法会计教育机制不健全,对司法会计从业人员缺乏正规、有组织的后续教育。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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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近些年来,因财务舞弊引发的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案件中常常出现司法会计人员的身影,发现与预防舞弊产生了司法会计职业,并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中司法会计功能的研究结论如下: 首先,对证监会最新公布的《2010-2015 年行政处罚决定》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涉及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呈现出所属行业分布广泛、诉讼类型以民事诉讼居多、仍有一定比例上市公司涉及审计失败、舞弊手段多样且隐蔽、舞弊行为持续时间长等特点。 其次,通过回顾我国司法会计功能的历史演进,结合财务舞弊案件的特点及难点问题,将司法会计在财务舞弊案件中的功能定位为司法会计的技术协助、证据支持、损失计量、咨询等四项功能,并结合南方保健、绿大地、大庆联谊、安然等案例具体说明各项功能在财务舞弊案件中的应用。 再次,通过分析建立司法会计制度的必要性,从建立健全司法会计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司法会计技术规范、建立司法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完善司法会计人才选拔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保障司法会计在财务舞弊案件中功能发挥的制度建议。 最后,由于笔者理论知识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文中关于司法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中功能的研究和提出的相关政策的建议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这也是笔者以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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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