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由于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存在“双重”重复征收的弊端。第一,营业税本身存在着重复征税。许多行业提供劳务的同时也会外购其他应税劳务。如果按照营业额全额征税,则已纳税的营业额将会再次征收营业税,产生了重复征收的情况。第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重复征收。现在,交通运输行业和金融保险业,在购进货物、机器设备的时侯,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相应的税款只能计入成本,作为营业额的组成部分,进而造成重复征收增值税及营业税的后果。营业税的“双重”重复征收不仅阻碍了第三产业发展,同时也不利于我国税制的进一步完善。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呼声越来越高,日前财政部表示,继 2009 年增值税转型后,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将成为增值税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即把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2011 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营业税改增值税拉开序幕。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 9 个省市。截止 2013 年 8 月 1 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2013 年 5 月,国家出台财税(37 号)文件对“营改增”进行补充,将广播电视服务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在试点地区拓宽的同时,“营改增”试点领域也有望拓宽。财政部 2013 年 12 月 12 日颁布财税(106 号)文件,自 2014 年 1 月1 日起,将铁路运输服务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在全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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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2.1 研究内容
本文以我国实行“营改增”的上市公司为例,研究“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选取“营改增”税负变动、“营改增”抵扣效应、“营改增”税率变动三个主要方面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设,进行样本选取和数据收集,之后选取研究变量并建立面板回归模型,以 ROE 为因变量,以“营改增”税负变动量以及影响“营改增”税负变动的相关指标作为自变量,加入必要的控制变量进行回归,从而实现对假设的实证检验,最后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2.2 研究方法
本文将采用文献研究法以及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
1.文献研究法:在广泛阅读和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和理解相关理论,找到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并对类似主题研究所使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归纳总结,应用到本文的研究中。
2.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从“营改增”税负变动、“营改增”抵扣效应、“营改增”税率变动三个主要方面分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并进行实证研究,其中实证研究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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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营改增”的必要性
对于现行的营业税税制,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术研究者,都认为当前的营业税存在税负过重的弊端,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及调整,阻碍了产业结构的转型与升级。营业税是价内税,其税基是销售总额,存在重复课税、税负过重的缺陷。平乔新(2009)[1]选取了上海地区 2004-2006 年间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发现上海市营业税的总体税负高于增值税税负约 2%,考虑到 2009 年上海地区的增值税转型,通过分析发现,转型后增值税行业的税负大大降低,营业税税负则明显增加。张斌(2010)[2]在研究营业税全面取消后的影响一文中指出,现行营业税税负过重,征税范围过大是导致相关企业税负过重的主要原因,企业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不可避免地需要购进货物,承担了购进的增值税进项税,但由于是营业税纳税人,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作者因此认为企业实际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税负。陆魏(2010)[3],通过比较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的高低,认为营业税税负过重。从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来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 3%(按含税销售额计算实际征收率只有 2.9%),低于中小企业(服务行业)的营业税税率(3%或 5%);马蔡琛,朱彤(2011)[4]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认为从各国税制发展的经验看,对货物和劳务进行统一征税是多数国家所采纳的流转税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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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营改增”实施步骤
“营改增”的步骤是全面推行还是试点推行?按照国家规划,中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 2012 年 1月 1 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 2012 年开始,交通运输业以及 6 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 2011 年-2015 年期间完成“营改增”。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应该循序渐进,逐步扩大“营改增”的范围;也有学者持相反的意见,认为应该一步到位,全面取消营业税。在“营改增”实施步骤选择的研究当中,现有文献做出了两种回答:以荆门市国税局龚广虎(1996)[13]为代表的一派主张试点行业推行为宜。营业税存在较多问题,一旦改征将涉及各方利益的变化,目前暂时较难做出一个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决策,他们建议在特点地区选择适合改征的税目进行试点,等时机成熟后在逐步推广。魏陆(2010)[14]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营改增”应该坚持渐进性改革原则,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增值税范围,优先考虑生产性服务业,改革应选择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例如上海先行先试。张国强(2011)[15]在论“营改增”可行途径也指出:结合我国的国情和财政需要,我国实行“营改增”要循序渐进,逐步完成,先试点再推广;并建议先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在时机成熟时再将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及娱乐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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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14
3.1 理论分析 ...... 14
3.2 “营改增”税负变动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 16
3.3 “营改增”抵扣效应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 19
3.4 “营改增”税率变动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 21
3.5 本章小结 ...... 22
第四章 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24
4.1 样本选取 ...... 24
4.2 变量选择...... 25
4.3 模型建立...... 28
4.4 本章小结...... 29
第五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30
5.1 描述性统计........ 30
5.2 模型检验...... 33
5.3 实证结果...... 37
5.4 本章小结 ...... 38
第五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5.1 描述性统计
从表 5-1 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发现:
(1)“营改增”后,试点企业的“营改增”税负变动幅度的平均值约为-0.0438%,且标准差较小,仅为 0.0313,说明波动性较小。这一统计结果表明“营改增”后样本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低于营业税税负,总体来说,“营改增”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营改增”税负变动幅度的最大值为 7.0102,说明部分企业在实行“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存在“不降反增”的现象。
(2)在生产成本抵扣效应方面:试点企业生产成本占总营业成本的比例的平均值约为 90.9612%,标准差仅为 7.6214,波动性较小。该统计结果表明,大部分试点企业的生产成本占总营业成本的比例能够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
(3)在固定资产抵扣效应方面:固定资产的新增比率均值约为 11.8456%,最小值约为-18.4189%,表明“营改增”并没有刺激试点企业大量购进固定资产以获取进项税额抵扣,相反部分企业的固定资产还存在负增长的情况;另外标准差较大,高达 90.4753,说明波动性较大,表明不同行业、不同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比率的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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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在对以往文献和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和综合的基础上,以“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为着眼点,从“营改增”税负变动、抵扣效应、税率变动三个角度检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对样本企业分为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两大行业来考察“营改增”对不同行业财务绩效的影响是否不同;同时本文针对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大试点地区,研究“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本文以我国 2012-2013 年 147家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营改增”税负变化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营改增”税负的变化与企业财务绩效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营改增”税负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绩效水平,而税负提高则降低了企业的财务绩效。“营改增”对不同行业的企业财务绩效存在不同影响:“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企业财务绩效存在负向的影响,这表明“营改增”不仅没有减轻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使企业税负不降反增,还阻碍了企业的发展;“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企业财务绩效起到正向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不同地区,“营改增”对试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不同。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北京的第三产业在试点地区最为发达,“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最为明显,提高企业财务绩效的幅度最大。这表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产业结构的差异,会影响税制改革对企业的效果。#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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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