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 研究目的和意义
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其经营本身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如何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防范经营风险是保险业一直关注的问题。在国内,寿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产品精算体系、核保体系以及再保险体系等。其中,核保体系在经历了快速发展后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核保作为寿险公司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寿险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至关重要。寿险发达国家对寿险核保倍加重视。寿险公司核保体系包括医学核保和非医学核保两大方面。医学核保发展较快,而非医学核保发展却相对滞后,特别是财务核保。财务核保作为确保寿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经营安全性,维护寿险公司经营的公平性的重要手段,对寿险公司有着重要的作用。纵观全球寿险业,对财务核保的理论及财务核保的实践均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也没有比较成熟的做法。我国的保险业正出于蓬勃发展时期,但国内的寿险公司对财务核保缺乏完整、深刻的认识,实务操作也不够规法。本文研究的目的就在于财务核保在寿险公司如何应用,这对于寿险公司防范风险、稳定经营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简要说明
人寿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在评估人身保险的风险时,考虑的风险因素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以健康风险因素为主要对象的“医学因素”;二是以财务、道德、职业等风险因素为主要对象的“非医学因素”。医学核保的重点在于对被保险人有关健康因素作风险程度评估,考虑的重点在于对被保险人健康异常及不良嗜好对死亡率的影响。非医学因素的核保则包含除健康因素以外的多种因素,考虑的重点在于:财务因素、职业因素及其他非医疗因素,等等。为人们所熟知的医学核保发展速度相对较快,且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但是非医学核保,特别是财务核保因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其研究与发展远远滞后于医学核保。财务核保作为防范保险欺诈的有力手段只是处于新生的阶段。纵观全球寿险业,对财务核保的理论及财务核保的实践均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也没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国内的核保人员对财务核保更是缺乏完整的、深刻的认识。国内有关人寿保险财务核保的文献较少。颜芸(1999)在其硕士论文《试论非健康因素的核保对寿险企业经营的影响》一文中指出在核保考虑的所有非医学方面的因素中,非常重要的是保险申请者的财务状况。投保人的财务状况直接关系到其保险需求的额度是否恰当,进而可了解其有无不良投保动机 。财务状况的正确评估,对确立投保者的保险需求,避免道德风险及维持保单的持续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一份高额保险,核保人员更应该着重进行有关财务状况的调查。财务状况包括投保人拥有的财产、收入、借贷情况及金融财务信息等。在对一份投保申请进行核保时,特别是高额及巨额保件,核保人员对投保者的财务状况必须有一较为正确的认识,通过分析各种资料信息,判断投保者的保险需求与财务状况是否相适应,最终决定对投保申请是否接纳。
张玉茹(1999)在《中国寿险业核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文中强调了要加强财务核保建设。她认为,由于投保人投保金额千差万别,而且并不一定与投保人自身状况相应,所以核保中的财务核保就非常重要。财务核保是规定或确立投保金额幅度范围,并建立由某一级核保人员负责的制度。尽管我国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实行了财务核保制度,但高风险保额集中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并没有达到核保决策的根本目的。
2.生命价值理论---寿险公司财务核保理论基础
财务核保就是通过分析投保客户、被保险人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结合其他相关的因素,来了解被保险人的保障需求,且确定其承保风险和可保性的一种核保方法。作为评价生命价值的理论基础之一,生命价值理论在财务核保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人寿保险中,保险标的及其价值是不易确定的。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作为标的,人的寿命不能用货币计量,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只能遵循需求与可能相结合,由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原则,实行定额承保。生命能投保多大的额度,还需要一定尺度来衡量,这就需要根据付出和回报相等值的基本经济原则,来评估投保客户所购买保险保障的保险金额是否与被保险人的地位、身份、需求相适应。在这一核保过程中,对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的正确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2.1 生命价值的概念
关于生命价值理论,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理论和方法:一是人力资本理论和方法;二是风险交易理论和方法虽然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间接提出了人的经济价值思想,但他并未正式研究该问题。所以,继配弟之后,首先推动人的生命价值理论发展的经济学家是威廉?法尔。他在伦敦的《统计学会季刊》上首次提出并建立了一系列评估人的生命价值的方程式。由于他在这篇论文中主要研究的问题是财产、收入与税收的关系,因此他从这一研究角度出发,特别强调个人收入能力与人的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在分析和计算人的经济价值时自然就运用到了个人未来净收入的资本化方法或现值收入法(capitalized earning)5。法尔所说的个人未来净收入,是指从出生时到生命结束时所赚得的总收入减去其生产成本的差额。那么,用现值收入法来计算,这就是一个人的经济价值。从一个人未来净收入的角度来评估人的经济价值,自然要涉及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未来净收入的不同。因此,法尔在论文中还首次采用了生命表技术,来分析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人,由于其未来净收入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生命价值。这一分析方法被后人普遍采用。
3. 寿险公司个人财务核保.............. 43-54
3.1 个人财务风险概述.............. 43-45
3.1.1 个人财务风险.............. 43-44
3.1.2 个人风险管理.............. 44-45
3.2 个人保险的保险利益及最适合保险金额 .............. 45-54
3.2.1 确定人寿保险合同可保利益的原则.............. 45-46
3.2.2 寿险合同可保利益的特点.............. 46-48
3.2.3 个人最适合保险金额.............. 48-54
4. 寿险公司企业财务核保 .............. 54-63
4.1 企业财务风险概述 .............. 54-59
4.1.1 财务风险的种类 .............. 54-55
4.1.2 财务风险的识别及预测.............. 55-59
4.2 企业保险的保险利益及最适合保险金额.............. 59-63
4.2.1 企业保险的保险利益.............. 59-60
4.2.2 企业保险最适合保险金额的评估.............. 60-63
5. 我国寿险公司财务核保的运行现状及建议.............. 63-76
5.1 我国寿险公司财务核保运行现状 .............. 63-72
5.2 对我国寿险公司财务核保的意见及建议.............. 72-76
结论
寿险公司财务核保在保险公司内部由承保部门负责,承保部门必须有一套寿险公司财务核保标准,并按一定的核保方法做出核保决定。统一的核保标准,从本质上讲,就是选择风险,达到合理分布风险的尺度。从微观上来讲,就是选择风险对某个特定风险进行取舍的选择;从宏观上讲,选择风险为的是达到风险品质上和地域上的合理分布。因此,建设统一的核保标准,要求保险公司具有不同风险和损失的投保人;经统计资料和数理风险评估,从技术上对风险进行分类,并用相应的费率予与匹配。统一的标准有利于减少随意的费率开价导致的客户不信赖保险,同时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核保水平,加强保险公司核保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管理制度化的程度。
2005 年在《养老保险管理办法(送审稿)》中,就有一个确立财务核保标准。草案特别规定,投保人购买个人养老保险,如趸缴保险费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 6 倍,或者期缴年保险费总额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 50%时,保险人应当对投保人进行必要的财务核保。审查收入证明、财务状况等信息。这一量化的标准将有助于规范各保险公司的核保行为,帮助其按此标准进行财务核保,控制与防范财务核保风险。在 2007 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对投保大额个人养老年金保险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应当对其财务状况、缴费能力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财务核保17。 可见,财务核保已经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的重视,操作在逐渐趋于规范化。#p#分页标题#e#
目前,各地的寿险业务发展较快,主要采取了营销的方式,但是,保险公司在招聘营销人员时应坚持必要的条件,不能“抓到篮里都是菜”。录取后,应加强对营销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识别和防范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能力。寿险公司要规范营销业务,把牢核保关,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予以拒保,并对营销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此外,明确代理人的权责范围,拒绝和减少代理人的风险,也应成为寿险公司财务核保标准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阎栗:《人寿保险核保概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年
[2]吕广盛:《个人寿险核保概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年
[3]LOMA:保险行政管理(中文)280,2002 年
[4]瑞士再保险公司:财务核保指南——东南亚地区,1998 年
[5]余杰:《寿险核保理论与实务》,平安保险公司,1997 年
[6]王根山:《寿险营销核保规程》,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 年
[7]陈芸中:《人寿保险的理论与实务》,三民书局,1987 年
[8]吴鸿章:《保险契约告知义务制度之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74年
[9]李平:试论寿险核保与理赔纠纷,保险研究,2000(02)
[10]余志远:加入 WTO,寿险核保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上海保险,2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