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中国资本市场于1994年引入董秘(董事会秘书)制度,但一开始引入这个制度纯粹是为了使企业符合在香港上市的基础条件,这就导致董秘在引入之初并没有受到重视。但董秘在企业所发挥的作用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也逐渐受到关注,尤其是2006年实施的《公司法》将董秘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之后,资本市场以及社会各界人员给予董秘这一职业群体越来越多的关注。而且,许多政策法规的出台也在慢慢扩大董秘的职权与责任,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对董秘的几类重要职责进行了界定: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相关事务、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络沟通、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协调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文件保管与三会的组织以及股权事务管理,其中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是最为重要的两类职责。另外,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指定上市公司的董秘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上市企业之间的联络人,所以董秘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连接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纽带角色,对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表现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就董秘在上市公司中所承担的职责以及所扮演的角色来看,董秘制度应当是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董秘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对公司治理的各方面比一般董事更为了解,如果其功能能够充分发挥,可以提升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进而提高公司价值。
虽然作为联结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桥梁”,外部投资者、业界以及监督管理部门已经认可董秘在企业中所发挥的作用,但是在学术研究上,对董秘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以往的一些研究中主要考察了董秘年龄、性别、学历、任职时间、教育水平、兼任情况、持股状况、报告期报酬、离职状况和相关经验以及董秘社会资本等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但是对于其中的作用机制以及带来的经济后果的研究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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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内容及框架
1.2.1研究内容
本文共包括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从研究背景出发,阐述了为什么要研究董秘财务经历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及其研究的意义,并进一步阐述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框架以及相比于之前的研宄,本文的创新点所在。
第二部分,文献综述。首先,从董秘的角色定位研究、董秘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研究、董秘特征与资本市场效率研究三个方面对董秘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然后总结了高管背景特征与公司价值的相关文献,具体而言,回顾了高管性别、年龄、任期、工作经历以及教育背景与上市公司价值的相关文献,最后在总结这些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文献评述。
第三部分,理论基础与研宄假设。本部分对相关的高层梯队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关系价值理论进行了阐述,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3个研究假设,分别是(1)与无财务经历的董秘相比,财务经历的董秘能够提升公司价值。(2)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董秘财务经历对公司价值的正向影响越弱。(3)相比于由“四大”审计的公司,董秘财务经历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在“非四大”审计的公司样本中更显著。
第四部分,研究设计。首先界定了本文主要数据的来源以及样本选择与剔除的标准;然后对本文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以及控制变量进行度量与分析,并且为了研究其作用机制,设置了机构投资者和“四大”审计两个调节变量,最后构建回归模型对第三部分提出的假设进行验证。
第五部分,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首先对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然后运用第四部分构建的模型进行回归,根据回归结果具体分析董秘财务经历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及其作用机制,然后提供了进一步证据来支撑基础回归的结果,并且为了降低可能存在的样本选择偏误,本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对假设1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最后通过控制董秘个人特征及更换样本区间对所有结论的稳健性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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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献综述
2.1董秘相关文献综述
现有对董秘的研究,主要从董秘的角色定位、董秘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以及董秘特征与资本市场效率三个方面进行。
高强和伍利娜以拟修订的《上市规则》为研宄背景,验证上市公司的董秘须由副总或董事担任这一新的任职要求能否提高董秘地位以使其充分发挥职能,结果发现由副总兼任董秘能够显著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但是没有发现董事兼任董秘对信息披露的有效作用。周开国等采用KV法来度量信息披露质量,以沪深指数成份股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在新《新司法》实施后得到了显著提高,具体来说,董秘持股会降低信息披露质量,而董秘的任职时间、年龄、兼任情况、教育水平、和相关经验等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不显著。王志强和高凤莲研究发现董秘的社会资本与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并且这种作用在市场化程度和投资者保护较低的地区以及信任水平较低的地区更为显著。林长泉等认为女性担任董秘所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更低,并且在大公司中这种效应更为显著。姜付秀等认为董秘财务经历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李映照和李晓梦研究发现董秘的信息权越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越高,且高管权利对这一效应有反向的调节作用。仲旦彦和陈玉荣发现董秘兼任副总的企业MD&A信息披露质量较高,董秘持股能够提高MD&A信息披露质量,董秘财务经历也能提高MD&A息披露质量。并且,相比于只有财务教育背景的董秘,有财务工作经历的董秘对MD&A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更大,且为正向影响。李明和郑艳秋从媒体监督这一独特视角出发,分析研究了媒体负面报道、董秘背景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三者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媒体对企业负面报道的出现可以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在加入董秘持股调节变量之后,发现董秘持股比例与媒体负面报道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正相关。进一步分析得出:当董秘为男性且其学历较低时,媒体负面报道能够显著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相比于国有上市公司,媒体负面报道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更能够显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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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高管背景特征与公司价值研究文献综述
自从高阶理论提出以来,国内外很多学者对高管的背景特征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主要是从高管的性别、年龄、教育背景、任职期限、工作经历等特征出发,研究高管团队特征(同质性和异质性)或高管个人特征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一些研宄认为受教育程度的层次高会让管理者的视野更为宽阔,也更容易获得丰富、全面的信息,并且会有更高层次的社会网络关系,会更有能力和信心去应付企业内外部复杂的决策环境,使战略的选择更为准确,因此高管受教育程度与公司价值正相关。孙海法和姚振华、陶宝山用托宾Q值衡量的公司长期绩效,发现高管的学历水平越高,公司价值越高。任颞和王睁研究结果表明高学历女性对公司价值的提升作用更大。
通过对高管背景特征与公司价值文献的梳理,发现以往研究所针对的高管一般都不包含董秘,而仅仅指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或高管团队等,极少有单独研究董秘背景特征与公司价值的,并且高管特征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不一,原因可能是企业所处的经济和制度环境不同、行业因素特性、企业处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等,也可能是目前学术界对高管的范围没有统一界定或是研究方法等不同导致的。而通过对董秘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国内对董秘的研究起步较晚,且一开始只是单纯的对董秘的法律制度及角色定位进行理论分析,并未涉及实证研究,从2008年开始才有学者针对董秘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发现董秘社会资本、董秘信息权、董秘财务经历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而董秘持股、女性董秘会降低信息披露质量,但是对于董秘的兼任情况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结论不一,这可能是由于研究背景或变量的度量方法不同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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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14
3.1相关理论基础...........................14#p#分页标题#e#
3.1.1高层梯队理论...........................14
3.1.2信息不对称理论...........................14
4研究设计.......................21
4.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21
4.2变量定义.......................21
5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24
5.1描述性统计.......................24
5.2相关性分析.......................24
5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5.1描述性统计
本文的描述性统计是经过缩尾处理之后得到的,Q的最大值是9.6,最小值是0.92,标准差较大为1.67,说明上市公司的公司价值差距颇大;Finacee的平均值为0.36,说明有财务经历的董秘样本占总样本的36%;对于董秘性别,有80%均为男性,这跟以往研究中董秘性别占比情况是相一致的;在所有董秘中,董秘年龄的平均值为43.8,最小年龄和最大年龄之间差异很大,董秘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其职能的发挥对于企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相应对董秘的业务素质要求也很高,一般需要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积累才能达到,所以董秘的平均年龄较大;而董秘的平均任期较长,受教育程度也较高;由于A股中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所以公司规模差异本应很大,但是经过取对数处理后,变得平滑很多,最小值和最大值相差不是很大;但是不同公司财务杠杆的差异很大;在本文样本中,企业系统风险的平均值略高于市场风险;而不同公司的股利政策差异也较大,最小税前每股现金股利为0.01,最大的为1;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合一的企业约占23%,针对董事会特征,董事会人数最小值为3,最大值为18,差异较大,而独立董事比例最大的高达0.8,最小的才0.09,这些充分说明不同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较大差异;需要说明的是,在所有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一般占比为百分之三十多,接近百分之四十左右,但是在本文样本中达到了45%,这是本文某些变量缺失太多,剔除样本导致的。对于调节变量,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在不同公司之间差异较大,这有助于后面的研究;聘用“四大”审计的公司占比也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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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论
6.1研究结论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