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论文哪里有?本文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构建三重差分模型,以2011—2020年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企业的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并对ST和期间退市的样本股票进行剔除,实证检验了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效应,并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影响机制、异质性与调节效应等回归分析。
第1章绪论
1.3文献综述
1.3.1关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相关研究
城市是贯彻“双碳”目标的责任主体与行动单元。为有效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探索城市低碳发展的有效经验,低碳城市的主题受到广泛关注。自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开始对此展开深入研究。本文根据文献梳理发现,近年来,关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基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理论探讨与现实思考
根据十四五规划“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低碳经济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绿色转型的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我国现阶段仍然面临高碳经济比重过大、低碳技术不够成熟、能源利用率不高以及低碳经济制度不够完善的现实挑战[2]。在这一背景下,就理论层面而言,陈诗一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并通过对不同方法所得结论的比较分析,详细阐述了我国实现低碳转型的政策工具。特别是在考虑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方面,他提出相较于行政命令式的环境政策,基于市场机制和经济激励的环境政策更为有效[3]。就现实分析方面,周小亮和宋立基提出了中国工业低碳转型的政策方向,包括转变工业发展方式、提升工业低碳转型的区域和行业协调性、促进产业结构低碳化以及推动低碳技术创新[4]。也有学者结合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目标,指出中国工业低碳发展面临认知偏差、体系建设不足和重点领域积重难返等问题,通过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路径来追求“双碳”目标,推动工业由高碳向低碳甚至零碳转变,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纠正认识偏差、完善低碳制度建设并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5]。
第3章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现状和理论分析
3.1我国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实施现状
(1)政策背景与内容。随着全球环境污染情况的日益严峻,气候问题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应运而生,并在我国被视为解决环境问题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8年,由世界自然基金会倡导,保定和上海率先成为试点城市。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相关通知,确定在5省8市开展试点工作。2012年和2014年,国家发改委分别确定了第二批和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使低碳城市试点范围逐渐扩大。同时,国务院也批准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实施低碳试点示范工程,深化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旨在完善低碳城市的指标体系并提供相关政策配套,形成具有特色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并推动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城市自主发展,进而扩大至其他区域。目前,我国已开展三批共计87个低碳省市试点,具体名单如表3-1所示。这些试点城市的实践将为我国乃至全球的低碳发展提供有益经验和借鉴。
第5章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加强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
5.1国家层面:强化和统筹顶层设计
三重差分模型的实证结果表明,低碳试点政策在推动重污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强调了制度环境对增强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关键作用。因此,从国家层面来看,应当进一步强化和统筹顶层设计,继续深化和完善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确保其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国家和中央政府有必要强化环境规制制度的整体顶层设计,以统筹建立既有激励性又有约束性的长期有效机制。中央政府需不断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推动作为被规制主体的重污染行业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鉴于环境污染的强烈性及典型外部性,单纯依赖市场运行机制来解决该问题是不现实的,需要各级政府监管职能的介入。与环境税、碳排放权交易等环境规制手段相比,低碳城市试点政策需要构建既有激励性又有约束性的长期有效机制,意味着需要更加完善的立法和更为严格的执法,以放大并加强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督与震慑作用。政策设计需要综合考虑治理、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因素,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政策实施过程中应注重激励与约束的平衡,既要给予企业足够的激励,促使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又要设置必要的约束机制,防止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国家应设定更为严格的碳排放标准,此外,还应继续优化环境规制政策的整体设计。强制重污染企业进行监测、报告来最终减少碳排放量、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5.2地方层面:推广和因地制宜实施政策
区域异质性实证结果表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影响效应因地域差异而存在不同,东部地区较中、西部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提升效果更为显著。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与中央政府的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因地制宜的低碳城市试点政策。
地方政府有必要广泛推广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并实施差异化的政策措施。鉴于当前面临的严峻环境挑战和重污染企业迈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问题,该政策的核心目标在于平衡低碳减排与加强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在实施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更有效地推动这一政策的实施,地方政府需要全面考虑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关键因素,并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
第6章结论与展望
6.2未来展望
本文对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影响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效应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仍有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本文对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评估的研究对象为中国上市重污染企业,因此由于缺乏相应的数据,本文在样本选择上未对非上市企业的数据绩效进行搜集。然而非上市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也可能对政策效应产生一定影响,未来会不局限于第三方机构的评分,以进一步拓展研究样本和范围,参考更多的重污染企业官方信息,考虑采取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数据收集,未来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到非上市企业,以保证信息衡量的全面性和公允性。
最后,本文在构建实证模型检验假设过程中无法全面包含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影响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的其他因素。未来研究考虑引入更多的调节变量和中介变量来完善研究模型,可将更多影响因素纳入研究范畴,进一步探讨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与其他环境规制政策的协同效应。比如,由于现在更多的地区会同时实施多种类型的环境规制政策,那么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将具有何种程度的影响等。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