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论文哪里有?笔者希望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的防控提供有益借鉴和指导,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火灾起数和损失居高不下的问题。在今后的研究与工作中,希望引导农村消防工作朝向全民消防、合成消防、技术消防、智慧消防的路子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1 引言
1.3.2 国内相关研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我国农村火灾事故也频发,这一情况给我国新农村的建设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我国不少研究学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展开了对农村的消防安全治理的研究,具体如下:
(1)火灾原因的研究。金融危机结束,中国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高峰时期,国内生产总值超过日本,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居民生活中的能源生产也在不断增加,由于农村用电线路老化、负荷增加造成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我国现行的消防管理模式和消防法制建设已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具体需要,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教育也相对滞后[7]。其次是全国各地区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发展并不平衡,东部农村已经初步具备了消防基础,但仍存在许多重大问题,如消防的消防基础设不能跟上现代化的发展,从近几年的消防形势看,农村火灾逐渐增多,农村居民火灾事故经常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8]。
(2)消防力量研究。以东北农村为例,白凤领等人介绍了农村火灾的具体情况并且分析了地方的消防力量,在此基础上提出火灾是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同时,进一步探索了我国新农村消防力量的形成途径,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9]。
(3)农村消防建设的研究。许多学者从完善基础设施、完善消防法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理论研究。农村消防安全问题还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农村火灾危险性大,火灾频发;第二,广大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第三,传统的消防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消防教育工作没有到位,由于经济的蓬勃发展,传统的消防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第四,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大多数农村地区缺乏强大的消防力量[10]。
3 内蒙古农村火灾情况与消防安全治理现状
3.1 内蒙古农村火灾情况
据统计,2018年—2020年以来,全区农村地区平均每年发生火灾2138起、死11人、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560万元,全区每年秋冬季火灾占总数的48%,损失占52%,其中,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农村地区发生火灾共计2625起、死20人、伤29人、直接财产损失4281.2万元,过火面积46.4万平方米,每年秋冬季火灾占总数的48%,损失占52%。基于内蒙古农村东、中、西部地区跨度范围较大,人口多且分布不均匀,气候差异较大等一些特点,因此,本文分别选出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为研究对象。
5 加强内蒙古农村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的建议
5.1 强化农村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5.1.1 加强消防安全治理服务力量建设
根据地域特点,采取不同建队模式:一是设立消防监督员岗位;二是按照“多员合一”的方式在乡镇设立公共安全协管员;三是成立专职消防部门,形成区域消防板块,按照《农村防火规范》和自治区消防部门等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指导地方制定符合当地实际、便于应用的消防管理规范性文件,促进农村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此外,根据技术安全标准区分农村和林区的不同情况,同时考虑到文化传统、气候和环境、人口和经济等因素,建立适合该地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的区域特征、消防安全管理指南,以便让城市(苏木)和村庄(嘎查)消防人员了解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与程序,使农村消防管理高标准化。
5.1.2 积极引进保险保障服务
保险作为防灾减灾的有效手段,对农村火灾的妥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功能,一是经营适合我区农村消防安全特点的保险产品;二是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保,积极推进大农村物质损害保险;三是建立消防与保监会联合工作机制,调动保险业在农村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特别是对目前消防力量无法覆盖的地区,提高农民群众购买保险的补助比例。
2017年12月2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民事责任保险正式启动,根据这些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消防部门应当发挥保险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有效消防力量无法覆盖的广大农村地区,申请财政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参加积极保险。
5.2 明确农村消防安全治理经费保障
5.2.1 施行消防安全治理经费统一管理
农村消防安全区域性特征突出,由于“点多、面广、线长”,消防覆盖范围以外的农民群众得不到有效的消防安全服务,“远水不救近火”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农村消防安全治理应由市政府提供,消防经费应纳入国家部门预算,以确保地区没有独立的预算。
5.2.2 完善消防安全治理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农村消防站建设的资金保障,加大自治区一级财政保障力度,根据队站建设总体规划,将城市规划站(苏木)、村(嘎查)建设和运行费用纳入自治区财政,确保保障到位。财政部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内部预算[2012]1849号)时,明确规定了专职消防部门的公用经费;《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二章第八十三条规定,扑火经费必须由旗县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目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对农村消防安全的资金筹措没有明确规定,而对农村和城市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比较抽象,考虑到整个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特点,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或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区农村消防安全治理资金专项保障机制。
6 结论
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环境创造中,首先要保障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在日常消防工作中,既要科学有效地保障消防安全,又要灵活治理农村消防安全。有效整合地方力量,协同灭火,直接减少火灾事故。本文以消防安全治理为主要研究内容,以相关理论为本论文的支撑点,选择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作为研究对象,对这三个地区的消防安全治理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地理方位、气候情况,火灾现状,火灾成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描述性分析与综合评定,通过归纳总结与数据分析的方法得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提炼总结出不同地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机制和体系。通过全面解析,挖掘内蒙古地区农村公共消防安全治理领域遇到的各类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治理的趋势,在加强多元化消防组织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经费保障主体、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整合消防经费来源、进行消防经费补偿、建立健全消防管理队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充分发挥保险防灾减灾作用、明确消防队站建设标准、提高专兼职消防员待遇、促进民间消防力量发展、研究制定农村消防队站考核评比办法、提升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志愿服务治理建设等观点,实现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安全治理,力求通过对内蒙古地区农村公共消防安全治理问题的深入研究,推动乡村振兴的快速发展,以此希望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的防控提供有益借鉴和指导,能够有效解决农村火灾起数和损失居高不下的问题。在今后的研究与工作中,希望引导农村消防工作朝向全民消防、合成消防、技术消防、智慧消防的路子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