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地方金融飞速发展,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面临严峻考验,石家庄市政府在金融监管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地方政府进行解决。本文采用调查分析法、数据对比分析法,对石家庄市的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了实地调查,总结整理了石家庄市在地方金融监管方法和监管创新领域的实践经验,提出解决地方金融监管问题的建议。得出以下结论:存在监管重叠区与真空区;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受制于政府部门的限制;另外,地方政府在进行金融监管过程中难免会顾及当地经济的发展情况,出现“重发展,轻监管”的现象。目前,虽然多地学者对地方金融的监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各地区金融发展现状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本文就石家庄当地的政府金融监管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石家庄目前存在的金融监管问题亟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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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论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以“一行三会”的垂直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地方上多以“一行三局”的派出机构行使金融监管职能,地方政府成立金融办等部门负责联络协调。金融办在地方金融监管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协助中央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但是金融办的职责界限一直没有明确,致使其身份尴尬,另外,个别政府对金融监管认识不足,金融风险意识淡薄,很容易出现“重发展,轻监管”的局面。本文将以石家庄为研究对象,认真梳理石家庄市政府金融监管现状,查找目前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如金融监管制度不健全、金融风险社会认知度低、地方监管缺乏独立性、金融监管措施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冲突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从而有效的解决石家庄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研究的结论与石家庄的经济相符,而且与其特点、特征与要求相适应、相一致,能适应和满足其多方面、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要求,是促进石家庄金融市场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石家庄的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应用价值。本文紧紧抓住石家庄市金融监管这条主线,分五部分对石家庄市金融监管问题进行研究。第一章为绪论,该部分主要界定此次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等;第二章为金融监管理论研究与模式分析;第三章根据近几年的金融数据,介绍石家庄市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第四章介绍石家庄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第五章是结合石家庄的具体市情提出完善石家庄市金融监管的对策建议;最后综合本研究的观点和论述,形成结论,并指出研究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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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金融监管理论与我国金融监管实践
2.1金融监管理论
从历史进程上看,每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一定潜藏着金融监管的不足,而每次金融危机的出现又影响着金融监管方面的重大变革。早在1929-1933年大萧条之后,美国就加大了政府对金融的干预,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严格监管的时代;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席卷东南亚,亚洲各国不断反思金融监管的缺憾,纷纷完善金融监管体系;21世纪初期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最终演变成全球性金融危机,成为20世纪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使得更多的国家意识到了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美国次贷危机从表面看虽然是由房地产市场引发的,但从监管的角度看,它是在金融自由化的监管漏洞下,以金融创新为掩护,逃避金融管制为目的的投机行为导致的金融体系崩溃。其产生的不良后果,不仅重创金融市场,更对实体经济甚至全球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这些金融危机都直接或间接的证明,若想促进金融市场稳步发展,还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2.2我国金融监管实践历程
现阶段,我国的金融监管系统是以“一行三会”的部门监管方法为主,以其它相关中央行政机关为辅,并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为相应的功能型、目标型以及多层多头分业制的相关管理体制。在国内当前的监管制度下,中国人民银行承担执行货币政策、保障金融体系稳定的任务,起着制定与执行货币规定的重要作用,有推进中央银行在宏观干预和预防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功能,有为金融行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功能。此外,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分别承担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与基金)以及保险业的管理职能。各级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因为各地区金融领域发展条件、机构建立标准不一样,故而在具体职能划分上有所不同,但其职能主要包含:建立和实施地方金融发展的整体措施;推动地方性金融组织改革与升级;预防和处理地方金融危机;承担地方准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以及融资性担保组织的市场准入及相应管理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政府机构也被赋予了重要的管理责任。例如,在财政部的职能中,其有权出台国家金融战略规划与决策、监督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界定会计准则以及发行国债等;国家发改委有权允准企业债的投入、财政金融规定的设立以及创投基金的备案等;国家审计署负责审计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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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石家庄市金融监管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挑战·····························17
3.1石家庄市金融业务发展现状············································································17
3.2石家庄市金融监管的发展阶段·········································································21
3.3石家庄市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24
第4章石家庄市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与成因·································27
第4章石家庄市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与成因·································27
4.1石家庄市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27
4.2石家庄市金融监管存在问题的成因··································································29
第5章完善石家庄市金融监管对策·········································34
第5章完善石家庄市金融监管对策·········································34
5.1增强金融风险社会认知度················································································34
5.2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制度············································································35
5.3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独立性············································································38
5.4化解金融监管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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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完善石家庄市金融监管对策
5.1增强金融风险社会认知度
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立法,促进相应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规出台。在现有的金融消费中,存在着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信息严重不对称、交易地位不一致的现象,金融消费者很难通过市场调节以及自身的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38]。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非常有必要把“金融消费者”的定义纳入金融法律规定中,并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作为法定监管目标,确立管理当局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关权力。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行业自律方式,创建金融消费者反馈处理系统,规范领域协会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应职责,凭借外部监管力量促进商业银行成立自律规则,重视商业银行对金融消费者的相关承诺规范,推出并完善内部争议解决方式。石家庄市现阶段可以借鉴美国模式建立金融消费纠正处理机制,整合“一行三局”消费者保护部门的资源,成立金融服务监督局。提供该机构相应的法定权力,提高对金融消费者服务的管理,避免不平等的规定和交易,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从源头上减小金融风险。同时,明确石家庄市政府在风险处置方面的责任,既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要在风险处置机制和操作环节的设置上保证有详细的处置主体和清晰的任务分配。
5.2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制度
总体的监管方针政策由中央政府出台颁布,地方政府结合中央政策,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属地特点,做出适当的补给,对于具体的监管操作方法及实施方案,进行后续管理以及责任认定[39]。在目前的金融监管形式下,可以根据石家庄当地的管理原则,地方政府将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监管范围之外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创新业务、民间投融资活动作为金融监管的重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性租赁公司、农村信用互助社、典当行、股权交易中心以及新兴的P2P网络贷款公司都将作为地方政府监管机构,监管的金融业务包括区域内的网络借贷平台、金融扶贫业务、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民间融资、绿色信贷等。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做好局域监管工作,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拓宽信贷投放规模,着重支持石家庄市科技金融的发展,保持金融企业之间、金融企业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有效沟通,建立稳健的金融发展格局,有效减少金融机构之间抢夺政府项目、投放贷款杂乱无章等现象。加强对新型金融的监管力度,如互联网金融、民间融资、金融中介等金融行为进行监管,杜绝基于网络平台的P2P诈骗,防止出现高息揽储、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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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结论与展望
第二,结合本文提出的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解决:提高金融风险社会认可度,加强政府部门金融风险宣传力度,特别针对老年人、下岗职工以及农民进行普及教育;明确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职责,完善金融机构结构,建立监管部门问责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有效监管运作机制,从而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加快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构建金融监管的社会监督平台,引导地方经济与金融监管和谐发展,只有有效地解决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金融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