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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优化之MPA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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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编号:el2019091517515819298
  • 日期:2019-08-25
  • 来源:上海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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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篇MPA论文,论文提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要限定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范围、规范审批程序、加强事后监督与落实主体责任。希望通过对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研究为“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工作提供些许帮助。

一、“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一)“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相关概念
1.“互联网+”的概念
“互联网+”是在工业互联网不断深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新概念。“工业互联网”的理念是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最先提出的,其在中国的应用则是中国日益提升的综合国力与世界相接轨的时代的产物。“互联网+”行动计划,根本目的在于以信息流带动物质流,它不仅是互联网网络和传统产业的补充,也是互联网思维的深层实践。互联网平台带动社会经济主体发挥活力,为改革、发展、创新提供更广阔的平台。“互联网+”行动其目的是促进互联网从消费部门向生产部门的不断扩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力量和新的动力。“互联网+”是利用互联网作为基础设施和发展工具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以开放、平等、协作、共享为理念的新业态。从微观层面来看,“+”表示增加和互联,但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是互联网,也就表明“互联网+”就是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通过联合、融入的方式,与传统行业紧密衔接的新型发展模式,“互联网+”具有跨境整合、创新驱动、重组形态、尊重人性、开放生态、连接一切、法治经济等七大优势特点。从宏观层面来看,“互联网+”是传统行业以及工作模式网络化的提档升级,使传统工作通过网络资源同享、行业部门的优势互补,实现效率最优化、效益最大化、内生动力最强化的目标,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行政审批的概念
行政审批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第一,从内容上来界定,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依申请实施的批准、审查、批准、批准、同意、许可、登记、认证、登记等行为。而公安行政审批就是公安机关对民事主体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的行为。第二,从实践来界定,行政审批从字面上看是审查批准,从实践看,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同意相对人的申请并授予申请名下的相关活动资格或者权利的行政行为。第三,从动态上来界定,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的过程,行政许可是行政审批的结果;也就是说,对申请行政审批的责任主体来说,要获得行政许可必须经过行政审批这个环节,甚至几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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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主要内容
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由一系列环节组成。具体而言即“接件-承办-核对-审批-收费-发证”这一整套体系。网上行政审批制度也是在此基础上依托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工作的。“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涉及到的主要内容为实施主体、审批事项范围、审批程序、监督评价方式和平台建设。
1.“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实施主体
从事“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活动的实施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①“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主体即隶属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依法委托的其他具有资格的机关和工作人员。从事网上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其他机关工作人员除了必须具备配套的计算机办公技能以外,还必须有严格的自律能力,确保“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2.“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审批事项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列入清单。涉及出入境管理、枪支管理、各种证照的发放等等。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网络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网络行政审批,方便吉林省公民在网上自助办理相关事项。目前共将 426 项行政审批内容打包上网,2017 年吉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更新了“吉林公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处理标准”,其中治安 24 项、禁毒 3 项、经文保 1 项、出入境 7 项、网安 1 项、交警 13 项、边防 6 项、消防 4 项、户政 24 项等系列审批事项,吉林省公安厅将 10 余个警种 300 余个行政审批事项生成相应的二维码,便于群众扫码登录,选择自身需要办理的业务,实时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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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现状分析

(一)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基本状况
随着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吉林省公安机关致力于对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运用到改革过程中,不断总结改革中的相关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结合吉林省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改革转型中取得了许多突破性的成果。
1.规范公安行政审批制度,组建“互联网+公安”专业部门警种
我国行政审批最主要的依据就是 2004 年颁布的《行政许可法》,适用于所有的行政审批。在公安行政审批方面,又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例如,《大型群众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细则》是吉林省公安机关审批群众大型活动、从事爆炸物品生产与经营以及其他活动的主要依据;类似的审批还有《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吉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等均为公安机关审批公民开展各类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据。
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公安厅建立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并于 2016年的 4 月 6 日正式启动,进行不断的改良和完善,涉及户政、出入境、交警、治安、监管、网安、禁毒、经文保(经济文化保卫)、消防、边防、安康医院(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涉及司法鉴定、强制戒毒、强制医疗等问题处理)、NGO 管理(非政府组织),共 12 个办事机构,组成了强大的办公网络,不仅缩短了办理大量相关事项的时间和办事成本,还提高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及相关内部机构的办事效率,缓解了警力的不足,实现了利用信息技术综合服务群众的职能,426 个事项“打包”上网,通过这一网络平台的建设,构建了新的服务民生体系,拓宽了警民联系的新渠道,创造了阳光警务的新生态,聚集了警务创新的新动能,树立了吉林公安新的形象,不仅对吉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全国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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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
虽然吉林省公安机关“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列,但就目前来看,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制度要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仍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1.法律法规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在有些方面缺乏一定的法律和法规的支持。行政审批改革的核心点就是简政放权、打造放管服的公安行政审批的新常态,但是在实际落实中与现有法律有所错位,甚至得不到相应法律的支撑。当前,由于“互联网+”的办公模式尚处于不断的探索尝试阶段,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归结原因应为行政审批制度在法律方面需要完善。2004 年颁布了《行政许可法》,它是一部规范行政审批的重要法律依据,一定程度上推动和保障了行政审批制度发展的进程。刘剑明在《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动力、困境与对策--以吉林省为例》一文中提到《行政许可法》从两个方面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严格限制:第一,通过缩小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限定行政审批;第二,通过提高行政许可设定依据的层级限定行政审批(即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立行政许可)。该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行政审批的事项,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实际运用中有许多无法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国务院以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方式保留了下来,这就出现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悖论。而当政府部门要对这些被法律固化的行政审批进行革新以及清理的时候,反而受到《行政许可法》的制约。再加上我国法律在规范网络行政审批领域并未专设相关的法律作为后盾,致使政策实行过程中一些问题都不能得到解决,进而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遭遇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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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优化建议 ...................................... 18
(一)完善“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配套法律法规 .............................. 18#p#分页标题#e#
(二)加强公安机关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 ............................... 19
(三)升级“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平台技术 .................................. 21
(四)提升“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服务水平 .................................. 23

三、吉林省“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优化建议

(一)完善“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配套法律法规
1.完善“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设定权限的法律法规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设定权限,制定合理、科学和清晰的评判标准体系。该体系包含“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审批业务培训以及考核评估等相关内容,并且该体系具备可操纵性,不能简单的包含一些理论知识,要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以此作为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行政审批的规范依据。“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相关的设定权限必须具有强制性。“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程序设定要与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文件中的刚性规定很好的融合,严格规定审批的流程、范围以及事项,不仅可以保障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的程序中,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管,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也可以维护群众的权益不受侵犯,使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法律较为宽泛的要求下,有严格的规范进行补充。确保“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的严密性和完整性。这既是对群众利益的维护,也是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保护,
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互联网+公安行政审批”科学具体的行政审批流程,规范的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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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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